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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审计处职责
2023/10/13 16:55:22发布:审计处阅读:1278

 

   审计处是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办学目标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划、政策及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承担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责。

二、负责对校本级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对校本级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校内制度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四、负责对资产公司、附属医院、校内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以及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校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负责对学校采购评审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对学校校本部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对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校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交流、转岗、免职、解聘、退休、辞职、撤职等原因终止原单位经济责任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制定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计划,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九、负责督促校本部及所属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十、负责学校审计信息统计上报及档案资料立卷移交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备案号:HPU备00000000号 河南理工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