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经批准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所涉及的审计对象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接受组织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依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 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五、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承办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进行质量监督。
七、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备案号:HPU备00000000号 河南理工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