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流程说明:
1.审计处成立审计小组,编制审计方案,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2.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小组要求提供审计所需资料。
3.审计小组实施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初稿或审计意见书。
4.审计小组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初稿或审计意见书的意见并进行核实。
5.审计小组核实修改,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经审计处长审核,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单位。
6.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并将执行落实情况报送审计处。
备案号:HPU备00000000号 河南理工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