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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2018/4/10 23:24:00发布:审计处阅读:1122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教财[2016]11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认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建设工程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实践证明,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在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应在现有基础上,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机制,实现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资源绩效的目的。

二、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学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审计范围。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

三、建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是指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目的是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加强造价管理,以投资计划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预算。学校应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投资评审工作。学校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建设标准、投资计划等在按程序报批立项前须报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在投资计划限额内进行,设计概算须报投资评审小组审定。学校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决策、设计阶段有关研讨、论证会议,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前应征求内部审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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