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现代审计与会计》9月刊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督查处
近日,黑龙江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督察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审计督察工作做法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审计督察工作思路措施。
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督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自2001年黑龙江省审计督察机构建立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督察整改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从初步探索到全面推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审计整改检查机制基本形成;二是积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审计整改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四是不断深化审计整改督察工作内容;五是不断创新审计督察工作方式;六是审计督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也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一是审计督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全省设置审计督察专职机构的市地审计机关只有5个,占33.3%,大部分审计督察工作由法制审理部门承担其职能;二是审计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审计决定、审计建议针对性不强,整改效果不好;三是相关工作抓的还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往往是年末考核集中抓落实;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会议指出,审计督察工作是审计监督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事关全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准确把握当前审计工作面临新形势,统筹谋划、协调配合,确保审计督察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会议强调,督察审计结果执行情况是审计机关法定职责。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促进问题整改和落实审计建议作为审计工作不可缺少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多方听取意见,深入分析研究,使审计查出问题从治本角度进行整改落实,从而实现标本兼治目标,切实提高审计工作建设性和时效性水平。要通过积极有效审计督察工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加强自身机制建设,有效发挥政府职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真正实现由“审而难改”到“审而必纠”转变,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依法治国方面作出审计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协调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落实督察制度、加强机构建设、提供人员保障、改进组织方式、强化措施办法,努力在促进审计结果落实、强化审计执行、加大审计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一是加强组织机构人员建设,努力营造整改工作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审计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积极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审计督察整改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审计督察整改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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